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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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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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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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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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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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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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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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完成新建綠色建筑不少于3500萬平方米;鼓勵政府投資的建筑、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推進本市已確定的未來科技城等綠色生態示范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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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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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綠色建筑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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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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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凡我市新建示范小城鎮、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建筑和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應執行我市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綠色建筑3600萬平方米,其中建設10個建筑面積超過100萬平方米的規模化綠色建筑項目;
到2014年底綠色建筑開工面積占當年新開工建筑面積的20%,到
2015年底達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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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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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創建建筑節能省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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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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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達到25%,三星級綠色建筑面積占綠色建筑總量比例達到]O%;2014年起,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機關辦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單體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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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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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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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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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2013年起,政府投資類公益性工程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2014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眾建筑、太原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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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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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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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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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新建、改擴建綠色建筑面積達1500萬平方米;全區綠色建筑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筑總量的20%;至少形成5個綠色生態城區,以推動我區綠色建筑的規模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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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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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綠色建筑行動方案
關于加快推動我省綠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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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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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
從2014年3月18日起,全省地級城市、公主嶺市、梅河口市、延吉市的新建住宅項目(未通過施工圖審查的)和全省縣以上城市政府投資的新建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項目(未開工的),應當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設計、施工和驗收。到2015年末,累計完成獲星級評價標識的綠色建筑面積1000萬乎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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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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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綠色建筑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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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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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新建綠色建筑800萬平方米;
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14年起,政府投資建筑,哈爾濱、大慶市市本級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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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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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
上海市綠色建筑發展
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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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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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進上海市綠色建筑發展工作,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
20 1 4年下半年起新建民用建筑原則上全部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其中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八個低碳發展實踐區(長寧虹橋地區、黃浦外灘濱江地區、徐匯濱江地區、奉賢南橋新城、崇明縣、虹橋商務區、臨港區、金橋出口加工區)、六大重點功能區域(世博園區、虹橋商務區、國際旅游度假區、臨港地區、前灘地區、黃浦江兩岸)內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的建筑面積占同期新建民用建筑的總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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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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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綠色建筑行動方案
江蘇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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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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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達到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總面積超過1億平米;
2013年起全省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項目、省級示范區中的項目及大型公共建筑四類新建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2015年,城鎮新建建筑面積按一星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2020年,全省50%的城鎮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從2005年1月]日起,《江蘇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開始實施,對綠色建筑從設計上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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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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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綠色建筑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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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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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浙江省民用建筑綠色設計標準》,基本達到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和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實施二星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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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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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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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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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綠色建筑1 000石平方米以上;
全省20%的城鎮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其中,合肥市達到30%;
到20 1 7年末,全省3 0%的城鎮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公共機構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單體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2014年起,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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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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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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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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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
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20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公益性項目、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以及廈門、福州、泉州等市財政性投資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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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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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發展綠色建筑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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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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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綠色建筑標識項目超過1 00項,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的20%以上;
2014年起,政府投資建筑,具備條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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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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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進綠色建筑行動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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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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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建成綠色建筑5000萬平方米以上;
20 1 5年當年20%以上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
2014年起,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機關辦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佳房、單體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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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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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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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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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綠色建筑4000萬平方米;
2015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的20%達到綠色建筑標準, 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新建建筑綠色建筑比例達50%以上;
2014年起,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及綠色生態城區的新建項目、各類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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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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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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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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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綠色建筑1 000萬平方米以上;
城鎮新建建筑20%以上達到綠色建筑標準;
2014年起,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武漢、襄陽、宜昌市中心城區的大型公共建筑,武漢市中心城區的保障性住房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20 1 5年起,全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武漢全市城、襄陽,宜昌市中心城區的保障性住房開始實施綠色建筑標準;
積極引導房地產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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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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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湖南省綠色建筑推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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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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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以上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城區25%以上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到2020年,全省30%以上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和要求,長沙、株洲、湘潭三市50%以上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14年起,全省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長沙市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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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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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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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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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累計建成綠色建筑4000萬平方米以上;
到2020年底,綠色建筑占全省新建建筑比重力爭達到30%以上;
2014年1月]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廣州、深訓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201 7年1月1日期,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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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族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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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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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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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
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南寧市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2014年后建成的超過2萬平方米的旅游飯店,必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才能受理評定星級旅游飯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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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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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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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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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新建綠色建筑550萬平方米;
20%的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
2014年起,政府投資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海口市、三亞市和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他市縣新建保障性住房30%以上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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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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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綠色建筑行動
實施方案(2013-2020年)
關于做好2015年全市建筑節能 與綠色建筑工作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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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
20 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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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公共建筑自2013年起率先執行一星級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主城區新建居住建筑和其他區縣新建公共建筑,自2015年起執行一星級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到2020年,全市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一星級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2013年起,主城區公共建筑率先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2015年起,主城區新建居住建筑和其他區縣(自治縣)城市艦劃區新建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到2020年,全是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一星級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全市新增綠色建筑1 500萬平方米。到2015年末,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達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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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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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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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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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新建綠色建筑3200萬平方米;
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14年起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2015年起具備條件的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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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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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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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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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
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20年力爭實現6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14年起,全省由政府投資的建筑,貴陽市由政府投資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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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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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大力發展低能耗建筑
和綠色建筑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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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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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全省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過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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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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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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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 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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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
2014年起政府投資建筑、省會城市保障性住房、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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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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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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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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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14年起,在全省范圍內,由政府投資的建筑,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蘭州市保障性住房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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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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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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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 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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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標準設計比例達到20%;
2020年末,綠色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達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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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
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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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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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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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綠色建筑600萬平方米;
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14年起,政府投資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銀川市城區規劃內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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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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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建筑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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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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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
2014年起,政府投資建筑,烏魯木齊市、卡拉瑪依市建設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枳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各類示范性項目及評獎項目,率先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2015年起其他各地保障性住房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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